
公告日期:2025-04-29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5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科润智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科润智控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科润智控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5 年
度拟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 预计担保额度
科润智能控制(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万元
浙江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科润供应链管理(江山)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遂川县科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湖南创业德力电气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注:其中科润智能控制(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润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预计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之前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
以上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5 年度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事前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润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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