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洋赛车”或 “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华洋赛车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7 月 1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28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50元/股,发行股数为1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3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3,376,186.85元(不含增值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7,623,813.15 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上述募集资金
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第 518Z010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缙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缙云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1,000,000.00
减:应支付发行有关费用 23,376,186.85
募集资金净额 207,623,813.15
加:尚未支付发行费 56,118.93
尚未置换发行费 2,344,339.6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895,468.12
减:置换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0,410,664.00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72,522,974.00
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79,999,975.00
银行手续费等 290.0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985,836.82
加:现金管理理财赎回金额 79,999,975.00
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 1,642,465.4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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