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27
公告编号:2026-005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公告编号:2026-005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6 年度公司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
2026 年 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