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关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零二五年五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和”、“公司”或
“发行人”)收到贵所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说明如下:
黑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的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订的内容
目录
目录...... 3
一、基本情况 ...... 4
问题 1.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 4
问题 2.股权结构稳定性...... 23
二、业务与技术 ...... 28
问题 3.进一步披露市场空间及创新特征...... 28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76
问题 4.关于合营企业先富斯...... 76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03
问题 5.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103
问题 6.境外销售真实合理性...... 120
问题 7.毛利率变动合理性...... 201
问题 8.关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232
问题 9.寄售模式下存货盘点及结转...... 246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 272
问题 11.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323
问题 12.其他问题...... 343
一、基本情况
问题 1.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认定准确性
(1)关于控制权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三人为兄弟关系,控制发行人 39.65%的表决权,三人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请发行人:①结合挂牌以来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 控制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在公司管理层任职和公司管理过程中的分工情况等,说明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及一致行动协议的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限、三人发生意见不统一的解决机制等。②说明三人在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以及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是否曾存在重大分歧,防范公司治理僵局的措施及有效性。③结合前述情况及一致行动协议期限、上市后股权结构状况、锁定期安排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以及相关防范措施。
(2)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准确性。根据申请文件,①朱汉平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1.26%,朱汉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江平、朱洪、WU JIANG ZHONG 系兄弟关系,目前在公司任职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深圳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朱汉平为发行人提供连带担保。②公司在 2015 年挂牌时朱江平为兄弟朱汉平代持公
司 2.06%股份,直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双方主动解除并还原。请发行人:①结
合公司章程、朱汉平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朱汉平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的作用、相关代持发生原因及持股比例变化等情况,说明未将朱汉平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等监管要求的情形。②说明相关股权代持是否彻底清理,清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目前是否仍存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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