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33
我们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4 年度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审计报告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
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公告编号:2025-033
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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