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延长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议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5-026
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授权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发行上市具体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
202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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