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34014 证券简称:特瑞斯 公告编号:2025-103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评价管
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
决结果为: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及内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是公司总经办,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
牵头部门是公司审计部。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第四条 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办法,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六条 公司应当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七条 公司应当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
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架构,并制定各层级之间的控制程序,保证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下达的指令能够被认真执行。
第八条 公司需不断地建立、完善风险评估体系,对战略风险、财务风险、
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评估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条 公司应不断完善制定公司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的管理政策,确保信
息能够准确传递,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风险隐患和内部控制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十条 公司不断完善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制衡和监督机制。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
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以每年 12 月 31 日作为内部控制审计基准日,委托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对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为公司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三章 内部控制制度内容
第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
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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