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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4 18:23:51 股吧网页版
昆机器人: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833999 证券简称:昆机器人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昆山艾博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昆山艾博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修订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等制度作相应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艾博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收益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及,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具体包括如下投资活动:

(一)长期股权投资,指根据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货币或将权益股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行为;

(二)风险类投资,指公司购入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投资行为;

(三)不动产投资;

(四)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本制度中所称的对外投资,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投资行为应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因业务需要不得不发生关联投资,则应遵循公平原则,并遵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 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 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资 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八条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单项金额
未达到第七条规定的股东会决策权限范围下限的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九条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
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前述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是公司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对新的投资
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提出投资建议。

第十三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子公司及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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