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73)
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1)
地址为:
为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股 本 中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1.00元 的H股 股 份 共
股(附注2)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附注3)
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於2025年5月23日上午十时假座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43层05单元公司会议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藉以审议及酌情通过大会通告所载各决议案(附注4),并在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按以下指示为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名义就下列决议案投票。除另有所指,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之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普通决议案(附注4) 赞成(附注5) 反对(附注5) 弃权(附注5)
1. 考虑及批准2024年董事会报告的决议案。
2. 考虑及批准2024年监事会报告的决议案。
3. 考虑及采纳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H股)的决议案。
4. 考虑及采纳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新三板)的决议
案。
5.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2024年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的决议案。
6. 考虑及批准本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 考虑及批准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以不作出任何利润分配。
8. 考虑及批准2025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9. 考虑及批准重选及委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9.1 重选王永华先生为执行董事;
9.2 重选冯卫东先生为执行董事;
9.3 重选邹云丽女士为执行董事;
9.4 委任王仕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9.5 重选黎澜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9.6 重选姚嘉雯女士为非执行董事;
9.7 重选王世林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9.8 重选刁扬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9.9 重选蔡洌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10. 考虑及批准重选及委任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1 重选李康林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及
普通决议案(附注4) 赞成(附注5) 反对(附注5) 弃权(附注5)
10.2 委任狄喆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11. 厘定非执行董事任期内津贴。
12. 考虑及批准续聘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2025年度本公
司外部国际核数师,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夥)
作为外部本地核数师,为期一年,及授权董事会厘定特定事
项,包括但不限於厘定有关其委任之报酬。
特别决议案(附注4) 赞成(附注5) 反对(附注5) 弃权(附注5)
13. 审 议 并 批 准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在2025年4月30日 所 发 出 通 函 所
述框架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
信用类债券;
14. 审 议 并 批 准 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会(「董 事 会」)获 授 权 在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范 围 内 全 权 办 理 本 次 公 司 信 用 类 债 券 发 行 相
关事宜。
15. 审议并批准:
(a) 本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在2025年4月30日 所 发 出 通 函 所 述 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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