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一七年五月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要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澳智能”)的主办券商,对安澳智能 2016 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二、核查具体情况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6年 12月 12日,公司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179 号文)的确认,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0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1月1 日出具【2016】00207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披露的《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
司此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为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南京银行红山支行,银行账号:0170 0120 2100 19501)。
公司已经于2016年9月5日第一届第七次董事会,2016年9月
20日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账户设为募集资金专户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议案》、《关于签订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1月2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经核查,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0元。
单位:元
用途 募集金额 已使用金额 剩余金额 具体说明
4,716,600元 0元 归还股东借款
补充流动资金 8,400,000元 3,683,400元 0元 补充运营资金
合计 8,400,000元 8,400,000元 0元
注:截止到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 4716600 元用于归还股东借
款,3,683,400元用于支付货款等方式补充营运资金。
四、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安澳智能2016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募
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与股票发行方案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要求,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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