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33955 证券简称:盈丰软件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将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作价出资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为公司运用上述资源对涉及主营业务投资及非主营业务投资的统称。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对外投资事项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确定的权限范围和程序履行对外投资决策手续。
(一)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对外投资事项。
2.超过股东会上述授权权限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董事长在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将有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备案。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收购资产的审批权限如下:
1.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收购资产活动。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的收购资产活动。
3.超出上述董事会审批权限的,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需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以前,公司应向全体董事或股东提供拟投资项目的相关资料,以便其作出决策。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七条 公司经理是对外投资实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新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管,并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会及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事宜作出决策。
第八条 经营层负责组织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
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或经营层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如有需要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对外投资方面的有关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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