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22 17:31:25 股吧网页版
盈丰软件: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22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3955 证券简称:盈丰软件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求,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以人民币70 万元作价出售杭州贝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交易对手方为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50,385,515.53
元,期末净资产额为 40,052,793.75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25,192,757.77
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20,026,396.88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15,115,654.66

公告编号:2021-027

元。本次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 3,900,000.00 元,转让价格为 700,000.00 元,拟出售资产账面价值与转让价格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7.74%和 1.39%,占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9.74%和 1.75%,因此,本次公司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杭州贝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金塘小区 1 幢 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洋溪街道金塘小区 1 幢 1 号

公告编号:2021-027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姜永平

实际控制人:无

主营业务:在建德市范围内依法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办理小企业发展、
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经营范
围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注册资本:20,000.00 万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杭州贝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杭州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产权明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