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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9 19:29:39 股吧网页版
优机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
司的管理,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被公司控
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对子
公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 风险能力。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作为出资人,对子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提名管理者和依法对其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等权利。

第六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策略,
制订相应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制度或机制,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七条 子公司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
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权限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应明确公司内对接各子公司事务的分管领导,该分管领导通
常为代表公司担任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子公司管理的工作联系部门,负责与子公司
相关的资料收集、事务联系、信息流转、重要文件报备等工作。子公司各职能部门须积极配合公司职能部门的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对子公司有效地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子公司应完善自身法人治理,健全内部控制,确保股东会、董事
会、监事会(如有)、经营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子公司未设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其股东、执行董事和监事对应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子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如有)、股东会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收集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股东会各议案的最终表决结果;负责将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情况根据及时报告总经理及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承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

(二)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协调公司与子公司间的有关工作;

(三)保证公司的发展战略、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执行;

(四)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五)定期或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汇报任职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公司报告《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
(六)列入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如有)、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应事先与公司沟通,酌情按规定程序提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七)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和任职子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子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子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等相关决议文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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