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3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4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9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管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持续、高 质量发展,根据《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与权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标准公开、公证、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定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进行考核,同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准备工作,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主测评等统计工作。
第三章 薪酬管理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也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年度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和董事长特别奖励构成;根据职位重要性、所承担的责任、具体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一)基础薪酬
基础薪酬主要结合行业特点、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以及岗位价值确定,体现岗位价值和基本劳动报酬。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高管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并结合公司当年经营考核指标及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成果确定。
(三)董事长特别奖励
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内为公司发展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可由董事长提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别奖励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基础薪酬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根据考评结果按年度发放,董事长特别奖励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或薪酬并予以发放但是,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
(一) 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 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
为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需要,应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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