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1
证券代码:833941 证券简称:伊悦尼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台州市伊悦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出售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017年11月10日台州市伊悦
尼塑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木”)、全资孙公司杭州鲁克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克森”)的100%股权转让给陈晓洋。转让价格为51万元人民币。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对比情况为: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次交易价格为 51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0.8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本事项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出售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不需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四)其他说明
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鲁克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暨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陈晓洋,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最近三年担任过个体户,2016年6月-2017年9月为公司电商业务汽车座套供应商。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一
交易标的名称: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座套、汽车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518,235.15元,净资产-1,129,391.61元。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
交易标的名称:杭州鲁克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杭州鲁克森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杭州禾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用品、汽车工艺礼品的零售,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962,935.00元,净资产-158,080.34元。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禾木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鲁克森是禾木的全资子公司暨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其他应说明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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