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3925 证券简称:兴业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
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原则为:公平、公正、公开。
(一)公司将公平对待和尊重所有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二)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虚假和误导性陈述。
(三)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信息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或泄漏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四)公司应采取便捷、有效的沟通方式,努力提高沟通效果,降低沟通成本。
(五)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四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将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公司将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对话,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保持沟通的良好关系;
(三)健全日常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和机制,提高公司透明度,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理结构;
(四)通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使公司真正成为广大投资者可以信赖、值得投资的上市公司,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其说明,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及其说明,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包括公司核心价值观、公司使命、经营理念;
(六)公司其他依法可以披露的相关信息及己公开披露的信息;
(七)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它信息。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信息采集: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机制及经营状况;加强公司内部信息交流、采集;参加公司重大会议;全面收集、整理投资者相关信息,持续关注公司各类信息,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等方面的评价与期望,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信息沟通:按有关要求及规定及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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