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陈克勇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期限 2015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
公司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承诺事项的内容
称“纳利光学”)承租位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华裕
公告编号:2025-041
街 3 号(门牌号变更,原为 6 号)的厂房,该厂房
用地系集体土地,无房屋所有权证。公司承租的该
处厂房的建设和权属存在法律瑕疵,存在不能根据
相应租赁合同使用该处房产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陈克勇先生承诺:如公司承租的东莞市
黄江镇长龙村华裕街 3 号(门牌号变更,原为 6 号)
因房产建设和权属方面的法律瑕疵或拆迁等因素导
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所产生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华裕街门牌号变更系村委重新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划分区域调整导致,实为同一个地方。
二、关于承诺事项履行完毕的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停工停产拟搬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9),由于纳利光学承租位于东莞市黄江镇长龙村华裕街 3号(门牌号变更,原为 6 号)的厂房租赁到期,并将生产基地搬迁到中山火炬开发区比科斯深中科创园,后续公司将不存在使用上述厂房的风险。
三、其他说明
无
四、备查文件
《厂房租赁合同书》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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