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3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纳利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拟与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2 台大型进口光学膜专用机设备及一批小型的生产设备通过“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本次合作拟融资租赁借款人民币不高于500 万元 ,具体借款金额、期限、借款利率等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克勇及其配偶姚秋娴、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考拉妈妈科技有限公司无偿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即可。本次交易已经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融资租赁的交易方仲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5-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能够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下一步业务发展储备资金,保证公司发展规划的有效实施。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总经理审批决定书之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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