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 33 区大宝路 83 号美生慧谷科技园美谷 6 栋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克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225,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陈克勇、财务总监张元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最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要相应修订《董事会制度》第一条、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中不符表述。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ST 比科斯:<董事会制度>(修订后)》(公告编号: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8,225,8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提名人选的议案》
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董事会提名陈克勇、张元、王德业、文飞、李林克、陈子超、袁愿、蔡明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鉴于选举董事的人数多于 1 人,按《公司章程》要求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董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即:
1.01 提名陈克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2 提名张元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3 提名王德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4 提名文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5 提名李林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饰
1.06 提名陈子超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7 提名袁愿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8 提名蔡明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二)关于提名张利红、龚志军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运行,监事会提名张利红、龚志军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鉴于选举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按《公司章程》要求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监事候选人以单项提案提出,即:
2.01 提名张利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 提名龚志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序号
比例(%)
1.01 提名陈克勇为公司 88,225,842 100% 是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2 提名张元为公司第 88,225,842 100% 是
五届董事会董事
1.03 提名王德业为公司 88,225,842 100% 是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4 提名文飞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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