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克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5,786,03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02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元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德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林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子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1
提名袁愿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蔡明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利红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龚志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龚志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 年 3 月出生,毕业于武汉水利
电力大学。2000 年 4 月 1 日至 2004 年 3 月 1 日在伟志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任职品
质部长;2004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4 月 1 日在深圳市誉铭行实业有限公司(明安光
电)任职运营副总;2013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 日在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任职供应链总监;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深圳市鑫富艺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2024 年 8 月 1 日至今在深圳市纳利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二级
子公司)任职副总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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