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27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ST 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社区 33 区大宝路 83 号美生慧谷科技园美谷 6 栋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克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的时间、方式、程序、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8,225,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列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总经理陈克勇、财务总监张元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8,225,8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的业务需要,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4 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性交易总额不超过 36,500
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比科斯: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19,835,9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陈克勇、黄铭杰、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了
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为公司服务的原审计团队目前已加入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请期限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8,225,8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 年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928,835.98 元。
根据有关规定按 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0.00 元。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8,225,84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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