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情况概述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亏损-11,928,835.98元,截止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212,403,709.2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2,403,709.21元,公司实收股本89,736,842.00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审议通过后并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二、 业绩亏损原因
1、2023年移动终端市场销量萎缩,导致光学薄膜产业订单骤降,传统光学薄膜业务受到巨大冲击,营收同比下降43.61%,毛利率仅为5.96%;加上转型新能源膜材赛道失败,研发投入增加,亏损加大;
2、2023年考拉妈处于新品立项预研中,米家产品研发周期较长,研发成本增加,另外2023年考拉妈没没有米家新品上市,老产品销售
公告编号:2024-010
有所下滑,导致收入同比下降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总资产为114,429,236.54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5,477,518.04元,交易性金融资产3,112,571.88元,合计占总资产 7.51%,合并资产负债率为124.71%,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为-14,847,387.80元。公司已经加大对新产品的设计研发投入,逐步以毛利率较高的新产品取代毛利率较低的传统产品,提升生产效率,逐步转向半自动化生产,扭转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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