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5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33908 证券简称:比科斯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深圳比科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提交了编号为:大华审字[2024]0011012991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内容
特别段落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比科斯公司 2023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 11,033,043.52 元,且近五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连续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累计 141,515,257.54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负 3,039,158.34。这些事项或情况,
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比科斯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审计报告中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事项段所涉事项的说明
经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现对上述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作出如下说明: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11,033,043.52元,且近五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连续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累计 141,515,257.54
公告编号:2024-014
元,2023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负 3,039,158.3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累计亏损 212,403,709.21 元,资产负债
率为 124.71%,总体毛利率 13.39%,较上一年度相比上升了 2.81%,主要系本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阶段,新业务前期投入比较多,导致持续经营性亏损。
公司针对现状,拟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如下:
1、业务梳理: 公司聚焦材料及硬件业务,亏损的材料业务由董事长陈克勇亲自担任总经理。同时每季度通过子公司总经理及股权激励对象述职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管控并拉通集团内外部资源。
2、业务开拓: 材料业务将在深圳总部设立研发实验室和销售中心,同时招募了业内资深人士担任研发、生产及销售岗位,全力开拓消费电子终端的订单,终端订单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毛利,扭转当前的亏损局面。
3、计划管理: 建立了规范化的计划编制、执行与考核体系,以纳利光学、考拉妈妈总经理及高管的目标责任书为抓手,形成逐年提高的计划指标管理及考核体系。
4、财务管理:财务管理与经营管理更好的有机结合,以每月的月度经营会为抓手,通过深度分析和讨论决策进一步提高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的经营管理水平。
5、制度建设:集团整体并推进纳利光学、考拉妈妈编制规范化、具有可操作性的各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建立执行与监督体系。
6、质量管控:制定从项目研发、建设及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标准,并保持不断提高。
7、项目管理:重点是建立项目效益评估、项目核算和项目评价机制,制定逐年提升的工作标准。
8、内部审计:持续每半年对考拉妈妈、纳利光学进行内部审计,通过制约机制有效提升企业经营质量。
鉴于拟采取的上述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认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具有可持续经营性。
公告编号:2024-014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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