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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30 18:26:56 股吧网页版
壮元海:关于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3901 证券简称:壮元海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促进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连昌海壹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由公司为该海域提供运营管理服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1、甲方:大连昌海壹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乙方:大连壮元海生态苗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经营标的

位于小长山岛镇小长山岛东北部,小长山岛镇乌蟒岛北部的2宗海域,宗海面积合计为306.3333公顷,海域用途为开放式养殖用海。(前述宗海具体位置及范围以海域使用权证书及相关附图为准)。

(三)合作方式与合作原则

1、甲方享有目标海域的海域使用权并负责海域的升级改造,总投资预算为人民币壹亿零壹佰壹拾万元整,小计¥101,100,000.00元,包括向海域投放人工鱼礁、采购配套设备等,并将目标海域交由乙方实际经营;乙方在经营目标海 域的过程中,负责投苗、育苗、最终售卖、日常维护管理等全面工作。在合作过程中,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的内容外,双方还应共同遵守以下原则:

公告编号:2024-009
1.1 关于海域升级改造。人工鱼礁的投放及设备采购事项, 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及实施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反馈意见。在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下,完成人工鱼礁的投放,在成本合理的前提下,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完成海域升级改造工作。

1.2 关于海产品养殖与海产品权属。乙方负责建设期内海产品种苗投放及运营期科学化补苗,合作期限内目标海域的所有产出归甲方所有。

1.3 关于海产品采捕与销售。乙方应在采捕季节到来前20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向甲方提报采捕、销售、补苗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严格按照采捕、销售、补苗计划开展相应工作。

1.4 关于收益分配。采捕、销售、补苗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海产品销售收入应先支付给甲方,甲方扣除其与该海域有关的相关费用后(包含海域使用金、承包金、融资成本等),作为合作分成收益,收益按照甲方10%,乙方90%的比例分配。如甲方收益不足200万,则甲方按照200万元进行收取,剩余部分为乙方收益,甲方以服务费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相应收益,乙方需向甲方开具发票。

1.5关于其他经营。甲方承诺按照乙方要求,积极申请银行信用融资贷款以及申报国家各项奖补政策,所获全部资金应全部用于项目的日常经营,融资本息计入经营成本。

(四)合作经营管理期限

合作期限15年, 从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39年12月16日止。项目建设期: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7年12月16日

项目运营期: 2027年12月17日起至2039年12月16日

(五)保证金

因甲方海域升级改造投入巨大,为保障甲方的投资收益,乙方需先支付甲方总投资额20%的合作保证金人民币贰仟零贰拾贰万元整,小计¥20,220,000.00元,合作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应无条件返回乙方保证金。

(六)附则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海域养殖项目的规划运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探索出切实可行的业务模式,形成了成熟的管理体系。本次公司与大连昌海壹号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经营海域养殖,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养殖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强化运营服务商的品牌效应,完善海洋养殖全产业链布局,为公司带来持续的商业收益。
四、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对公司的未来业绩有重要的积极影响,各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积极组织、协调及有效管理好相关资源,保证此次合作协议的执行,但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公司战略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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