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833881 证券简称:一森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河北一森林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81 一森股份 2025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盛芝然、郭鑫律师
(七)会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赞皇县经济开发区一号路 10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部署和责任目标,坚持资本运作与实业发展并重的发展策略,坚持“林药一体化加林苗一体化”双轮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并在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转型升级,为公司后续发展谋求新的盈利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此议案详见公司2025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本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转型发展阶段,综合公司发展需要及资金计划安排考虑,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董事会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河北一森林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与本议案有关的《董事会关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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