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31 15:32:20 股吧网页版
中正股份: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833846 证券简称:中正股份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用发起设立;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058679060J】。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中正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昆山市张浦镇建德路 1608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公司为永久存续。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落实员工品质意识,符合客
户品质要求。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
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安全评价业务;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标准化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体育保障组织;安全咨询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0 万股、面额
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名 (万股)

1 钱俊 300 60.0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2 王恩兰 137.5 27.5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3 刘国超 50 10.00%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