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833844 证券简称:智德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西智德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或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
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 公开发行股份; (一)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 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五)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 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
票: 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
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 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
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前 15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