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在广东天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 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600712334236Q。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广东天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elpo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聚元南路 15 号,邮政编码:52825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14 万元(“元”指“人民币元”,以下同),
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实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
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企业品德,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助推物联网智能硬件终端行业集中、规模发展。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
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设备租赁;软件开发;云计算设备制造;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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