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公告编号:2025-070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2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收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9 月 9 日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5)粤 0605 民初 15412 号之一】,
具体信息如下:
“本院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立案受理上述原、被告及第三人股东
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 2025 年 6月 6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原告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公告编号:2025-070
准许原告深圳市逸辰微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22,995.39 元(原告已预交45,990.78 元),由原告负担。原告多预交的受理费 22,995.39 元,由本院予以退还。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逸辰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敏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原告是挂牌公司历史子公司广东校乐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天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校乐园”)的供应商。
2、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枝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3、被告
姓名或名称:何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曾经担任挂牌公司董事,于 2025 年 2 月离
任,曾为校乐园股东。
4、被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校乐园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校乐园股东,何全控制的企业
5、被告
公告编号:2025-070
姓名或名称:许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校乐园股东
6、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广东校乐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全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历史子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无
(二)调解情况
无
(三)其他进展
无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5-070
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对公司财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粤 0605 民初 15412号之一】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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