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7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提前解除部分股东自愿限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及依据
公司股东何全先生在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1 号--申报与审核》第十一条规定,“发行人股东大会就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作出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第十三条规定,“本指南第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属于《上市规则》2.4.2 和2.4.3 规定的限售主体的,应当按照挂牌公司股票限售及解除限售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发行人披露自愿限售公告,承诺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不减持发行人股票,并于公告披露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终止的,相关股东可以申请解除前述自愿限售。”等法规条款,何全先生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股权登
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次日起至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 12 个月内或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
公告编号:2025-004
项终止之日自愿限售。
根据公司 2025 年 2 月 20 日发布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由于股东何全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考虑到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实际情况及其个人的意愿和需求,经友好协商,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前提下,拟对何全先生持有的 559,635 股股份提前解除自愿限售,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09%。前述自愿限售解除后,何全先生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则和《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本人作出的承诺对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拟提前解除部分股东股份自愿限售的议案》。
2、2025 年 2 月 25 日独立董事通过《关于拟提前解除部分股东
股份自愿限售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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