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814 证券简称:ST 德润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专项说明的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无法表示意见段落所涉及事项
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发生持续亏损,2022年净利润-9,215,149.15元,2023 年净利润-23,441,529.97,2024 年净利润为-33,564,138.7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1,671,334.27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德润达公司短期借款 15,563,749.70 元,其中逾
期的有息债务金额 563,749.70 元,货币资金余额为 22,352.06 元,无法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及偿还到期债务。
德润达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态,且财务状况持续恶化。虽然管理层提出开拓销售市场、出售不良资产、降低生产成本等改善措施,但公司未能提供充分依据资料说明相关措施的预期效果。
综上,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判断德润达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报告中该事项段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董事会对相关
公告编号:2025-012
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客观、谨慎的原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说明。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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