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3814 证券简称:ST 德润达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审议提供担保的公告(提供反担保)(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解决子公司采购流动资金紧缺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授信,贷
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用于原材料采购,期限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该贷款由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
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丰漫清向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为反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鄱阳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反担保》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3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工业园区芦田轻工业产业基地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工业园区芦田轻工业产业基地
注册资本:56,000,000 元
主营业务:LED 灯具的生产与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太阳能光伏发电施工,太阳能路灯销售等。
法定代表人:金丰琦
控股股东:深圳市德润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金丰琦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是
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35,536,269.6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155,122,683.59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9,586,413.90 元
2023 年营业收入:70,602,378.12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1,457,996.43 元
2023 年净利润:-1,288,486.38 元
审计情况:已审计,未单独出具报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鄱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营业部申请授信,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该贷款由上饶市富饶融资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丰
公告编号:2024-033
漫清向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为反担保,为鄱阳县众汇照明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该贷款由 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公司、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丰漫清向上饶市富饶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为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有利于鄱阳县众汇照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损益状况亦不会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累计提供担保的情况
占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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