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公告编号:2017-045
证券代码:833789 证券简称:贵之步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银行账户冻结的基本情况
1、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之步”)因股东出资纠纷,原告杨乐乐于2017年2月向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3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104民初1344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郑靖及贵之步名下银行存款8,635,45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目前,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贵之步银行基本账户(长沙银行芙蓉支行800023336302024)人民币28534.84元及多个银行一般账户,详细情况待核实后进行披露。
2、贵之步因股东借款纠纷, 原告张壮利于2017年5月向广东
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5月22日,广东省汕头
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513民初772号执行裁定书,
冻结被申请人郑靖、贵之步、林创彬的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目前,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冻结了被申请人贵之步基本账户(长沙银行芙蓉支行800023336302024)人民币28534.84元及多个银行一般账户,详细情况待核实后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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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45
3、贵之步因公司借款逾期未还,广州市农商银行金钟支行向法院申请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公司暂未接到广州市农商银行金钟支行起诉状及法院相关文书,银行账户冻结具体情况尚待核实。
二、银行账户冻结的进展情况
对于上述银行账户冻结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司已聘请律师与申请人积极协商,争取尽快达成和解协议。
三、对公司后续的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给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104民
初1344号《民事裁定书》;
(二)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513民
初772号执行裁定书;
(三)《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2017)粤0513民初772号》。
湖南贵之步科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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