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128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深圳超纯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及《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
的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 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公告编号:2025-128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因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进行
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实施关联交易行为后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及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
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第八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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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九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
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十条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应保持独立性,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第三章 职责与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
责任,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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