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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16:18:16 股吧网页版
超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121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无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

公告编号:2025-121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
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公告编号:2025-121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需召开,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形式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或拒绝履行职责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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