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1 16:06:53 股吧网页版
超纯科技: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蔡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提名蔡鑫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由五名 董事调整为七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提名蔡鑫 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106

蔡鑫生,1989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本科就读于深圳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位行政管理,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研究生就读于广东财经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博士就读于澳门科技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9月起任广东医科大学助教、2020年1月起任广东医科大学助理研究员,2020年起兼任广东启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鑫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 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 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增选独立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106

(二)《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