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命基本情况
(一)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蔡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提名蔡鑫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命尚需提交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由五名 董事调整为七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提名蔡鑫 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公告编号:2025-106
蔡鑫生,1989年1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执业律师。本科就读于深圳大学法学专业,第二学位行政管理,法学和管理学双学士;研究生就读于广东财经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博士就读于澳门科技大学诉讼法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2014年9月起任广东医科大学助教、2020年1月起任广东医科大学助理研究员,2020年起兼任广东启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蔡鑫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 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全国股转公 司处罚或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增选独立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5-106
(二)《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超纯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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