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6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3767 证券简称:五轮科技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
行政处罚决定书暨暂停烟草专卖业务五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 年 5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5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其他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相关生产经营业务。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口雾化物、出口雾化物的行为构成超出许可范围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相关生产经营业务(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
公告编号:2025-017
生产经营业务)。涉案雾化物的数量、金额:公司通过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进口雾化物,数量合计 497.5kg、金额合计 14,925 美元;公司出口雾化物 6,000瓶(66kg),金额为 5,400 美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对公司作出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行政处罚,整顿期限为五日。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责令公司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整顿期限为五日。公司将积极整顿,确保符合相关要求、按时恢复烟草专卖业务。预计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整顿,全面加强电子烟政策法规内部宣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要求,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宝安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宝安烟处【2025】第 195
号)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五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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