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公告编号:2025-041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处置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授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置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包括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公告编号:2025-041
第二章 决策权限划分
第六条 交易权限:
(一)股东会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二)董事会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且 50%
以下的;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 50%以下的。
(三)总经理对以下事项行使决策权: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10%以下的;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下的。
第七条 金融机构贷款
(一)公司超过 3000 万元的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项目由股东会决定。
(二)公司 3000 万元及以下 500 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项目由董
事会决定。
(三)公司 500 万元及以内的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项目由总经理决定。
第八条 对外担保
公司对一切对外担保事项应依据《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资产处置
公司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债权和股权投资以及知识产权)处置行为须达到优化资产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
第十条 机构调整
公告编号:2025-041
总经理有权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董事会对公司机构的调整应以精干、高效为原则,符合公司产业定位。
第十一条 关联交易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按公司《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处置权限,均以《公司章程》授予董事会的
权限为上限。如本制度规定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应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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