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
后评估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推动公司依法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会决议是指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所有决议,以及
形成的会议纪要、会议决议(以下统称“董事会决议”),且适用于国资监管机构对公司的关注事项、问询等(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
查和督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落实和后评估工作,
董事长负责督办、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后评估管理,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督办、落实日常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办检查、后评估工作的归
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相关制度,组织决议跟踪落实的日常管理、信息沟通、调研检查等工作,向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落实情况。
第六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承办部门应当就决议事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
工作任务、具体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推进决议的执行落实。
第七条 董事会决议执行落实中,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督办事项,以承担
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应牵头负责督促、协调、落实有关决议事项。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八条 董事会决议的检查督办根据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及性质,可采取连续
性跟踪和专项跟踪方式进行。
第九条 连续性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公司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若出现异常情况,
可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将督办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需连续性跟踪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情况;
(二)深化改革任务执行落实情况;
(三)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执行情况;
(四)对内及对外的投资完成情况及进度;
(五)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
(六)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惩戒执行情况;
(八)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及工作完成情况;
(九)其他需要连续性跟踪检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条 专项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董事会决议、省国资委决定是否按计划
执行,执行中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可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并于执行阶段或相关事项完成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汇报。
专项跟踪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运营收益情况;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融资事项、资产处置及其他担保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的执行情况;子公司、分公司设立运营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职工收入、企业年金等分配决议执行情况;
(八)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九)聘请或更换中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的情况;
(十)其他需要专项跟踪检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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