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构,确保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为确保完成董事会确定的公司经营和发展目标及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总经理的责任、总经理的职权及分工、总经理办
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经理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等。
第五条 经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方案;
(九)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拟订公司全资子公司合并、分立、重组、解散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十二)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三)发生紧急情况时,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四)拟订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置的方案;
(十五)负责检查、监督、协调、考核各部门工作;
(十六)审议公司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项和交易等方案;
(十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议公司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事
项和交易。
第九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
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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