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从董事中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在股东会或本章程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八)拟订公司重大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审议 3000 万元及以下,500 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贷款等融资项目;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向股东会做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工作细则,规范运作。
第三章 董事长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授权原
则和具体内容。公司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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