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833760 证券简称:天然谷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汉中天然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需求,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三)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第六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律、 法
规办理相应手续。
第七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二)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及子公司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合资、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对投资的必要性、可
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认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按照本公司发布的投资管理规定,按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九条 经营管理层的审批权限不能超出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不能超出公司股东会的授权。
第十条 为确保和提高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效率,股东会及董事会的对外
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审批权限如下:
(一)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二)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投资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标准的对外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上述指标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上述条款规定的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的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进行审议及披露。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