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 15:00—2025 年 5 月 1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51 惠同新材 2025 年 5 月 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同时申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指定总经理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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