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3746 证券简称:宏中药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2、因公司调整治理结构,取消审计委员会,所以删除部分条款中涉及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表述;
3、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变化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湖北宏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称“宏中药业”)依法整体变更并以 “公司”)。
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依法在黄冈市工 公司由湖北宏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 称“宏中有限”)依法整体变更并以发
司。 起设立方式设立的,依法在黄冈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2110066765562XC。
新增条款,条文序号相应修改。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4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名称:湖北宏中药业股份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湖北宏中药业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ubei Honch
Pharmaceutical Co., Ltd)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条款,条文序号相应修改。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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