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833737 证券简称:望湘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 附则
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1 号——信息披露》、《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系由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柳智、陈丽、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原微(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原微(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七名发起人认购公
司发行的全部股份,于 201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为 310115001092011。公司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依法纳税。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名称: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96 号 302-A 室。
邮政编码:200122。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成为餐饮行业产业化变革的开拓者。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酒店管理(除住宿),厨具安装,酒店用品的销售,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业半成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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