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3737 证券简称:望湘园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运行效率,有效控制公司的投资及财务决算风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
(一)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二)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
(三)公司在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授权。
公告编号:2025-039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
在保证股东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
的以及董事会权限以上的职权。股东会就专门事项通过决议对董事会授权。
第五条 涉及重大投资和交易的决策权限,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
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涉及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依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董事会授权履
行其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越
权行事。若因越权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时,应对主要责任人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告编号:2025-039
望湘园(上海)餐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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