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3717 证券简称:华彦邦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表决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披露规则》”)、北京华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1 号——董事会秘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公告编号:2025-03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 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负责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在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
(二) 负责挂牌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三) 负责挂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挂牌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 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五) 负责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挂牌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六)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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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与本部门、下属公司相关重大信息。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挂牌公司现任监事;
(五)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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