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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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711 证券简称:卓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在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范围,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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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上海卓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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