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国融证券
关于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
展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作为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存在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收到三 否
次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
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给予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 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给予苏州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 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给予徐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因挂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均未及时披露,全国股转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及 2024 年 7 月 8 日对挂牌公司作出公开谴责的纪
律处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 其股票挂牌。挂牌公司二十四个月内已因不同事项收到第三次全国股转公司给 予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挂牌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同时,因
上述事项,挂牌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22 日起停牌。
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 七条规定,挂牌公司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因不同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的次数累计达到三次的,全国股转公司将 终止其股票挂牌。挂牌公司二十四个月内已因不同事项收到第三次全国股转公 司给予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挂牌公司股票将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挂牌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但挂牌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 进展情况,及时向投资者揭示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无。
国融证券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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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