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3697 证券简称:上海未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未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条款顺序 由于新增和删除条款,拟修订的条款
顺序相应调整
第三条:公司系由上海未来企业有限 第三条:公司系由上海未来企业有限 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 设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设立,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100001347462705,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2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表人。 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由董事会选举确认。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
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
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 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 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商不成的,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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